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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育民

包拯题书“齐山”山名考

发布时间:2014-10-10

包拯题书的“齐山”二字巨幅摩崖石刻。

 

 齐山忠廉堂包公塑像 

齐山寄隐岩前的摩崖石刻群。

 

 

   在我国历史上,“包青天”包拯的大名,妇孺皆知,千古流芳。他一生从政,史料中很少有关他游山玩水的记载,为名胜古迹挥毫题书的事就更闻所未闻了。唯独为池州齐山题写了山名,却是千真万确的。这幅为齐山题写山名的摩崖石刻,历经千年风雨,至今真迹依然留存于崖壁之上,完整无损,烁烁生辉。惊叹之余,却又令人不可思议。

  天下名山,灿若繁星。为何包公单单为齐山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题书命名呢?为何唯有这区区齐山竟能独享如此殊荣呢?个中因缘,竟成千古之谜。

  为解此谜,本人涉史寻踪,探了个究竟。特将此事的由来,从头说起。

  齐山,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府城南⒈5公里,素“以石秀,尤以洞奇”著称。山头虽小,山体却玲珑剔透,誉为“袖珍式的盆景”。然而,这齐山虽小,名气挺大。自晚唐会昌四至六年(844-846)期间,诗人杜牧到池州任刺史,曾依诗仙李白在秋浦(今贵池区古称秋浦县)所写《赠秋浦柳少府》诗中“开帘当翠微”之句,筑翠微亭于齐山之巅,以兹纪念,并与诗友张祜重阳登亭唱和。从此,齐山之名,名闻诗坛,历代名人墨客,接踵而来,齐山名气才渐渐大了起来,成为名人荟萃、诗文古迹极丰的名胜之地;现已成为遐迩闻名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真正应了唐代文学家刘梦得《陋室铭》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的经典之说。

  齐山上留有清官包拯的清名和胜迹,山坞里有纪念包拯的忠廉堂;岩壁上镌刻着包拯题书的“齐山”二字真迹,成为齐山最最荣耀的一个亮点,成为名扬千古的齐山之魂!

  包拯,字希仁,北宋真宗(赵恒)咸平二年(999年)二月二十五日,出生于庐州(今合肥市)东40里的虎山脚下那个风景秀丽的包村。他原本在京都官做得好好的(笔者注:包拯时为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河北都转运使),为什么突然弄到池州这小地方来了呢?

  有道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包拯是在他连遭家庭和政治上两次沉重打击之后,才主动提出要求的。

  包拯经历了什么样的两次沉重打击呢?

  包拯遭受的第一次打击,是在皇五年(1053),包拯的独生子包繶,年仅20出头,突然病故,英年早逝。古人云:“人生有三大悲剧:少年丧母、中年丧偶、老年丧子。”这时包拯已55岁,年过半百,老年丧子,正属人生的一大悲剧,万分悲痛!我国古代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理念。可想而知,包拯这次破天荒因个人的家庭原因向朝廷提出:回到离故乡近一些的州郡去任职的请求,也是在情理之中。史书载:“以丧子,乞便郡,得知扬州,旋改庐州”(见《孝肃包公墓志铭》),皇上恩准,当了家乡的父母官;

  包拯遭受的第二次打击,是因包拯在庆历六年(1046年)任陕西转运使期间,举荐下属卢士安当上了凤翔(今陕西凤翔县)监税官、柳州(今广西马平县)军事判官。哪知这个卢判官,辜负了包公的厚爱,在任期间,竟然贪赃枉法,到至和二年(1055年)底案发,连累包公“坐失保任,降为兵部员外郎,知池州。”(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1;又见明《嘉靖池州府志》卷六《官秩·名宦》)据《宋会要辑稿》职官65之14载:包拯到池州任职的时间,为至和二年十二月一日,正值卢案案发之际。翌年(至和三年,朝廷改“至和”年号为嘉祐元年)七月二十二日,包拯陪同从东京开封府来的吴畿复(字照邻)、王绰(字德师)两位朋友游览齐山。作为州官尽地主之谊,陪同京都来的友人游游当地名胜,本属人之常情。然而,这事发生在包拯身上,就非同寻常了!可谓是“事出有因”。

  那位吴畿复,是包拯在朝多年的好友、史称“铁御史”的吴中复(字仲庶)的胞弟。他兄弟俩,才华出众,在景祐年间,联名登第,名震朝野。吴畿复这次到池州,是受兄长吴中复之托,特来告诉包拯即将还朝为官的消息。至于那位琅琊(今山东诸城县)人王绰,生平无考。我想他也应是与吴氏兄弟以及包拯志同道合之士。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3记载,包拯这次之所以能这么快就复职还朝,正是吴中复向皇上再三提出请求的结果。因此,就在包拯与吴畿复、王绰同游齐山的12天之后,即八月四日(癸丑)。朝廷就下达了包拯复职还朝的任命。史书《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曰:“复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时殿中侍御史里行吴中复乞拯还朝。……宰臣文彦博……请如中复所奏召用之,故有是命”。可见吴畿复与王绰二人,这次池州之行,是与包拯复职还朝密切相关的。

  这天,包拯宾主一行,同上齐山寄隐岩。那里奇岩林立,怪石嶙峋,因“窈而深,可以寄隐,故名。”岩前有寄隐亭,据《齐山岩洞志》卷15记载,此亭正是时任池州知州的吴中复所命名。这位“铁御史”因弹劾宰相梁适而被“补外任”,于至和元年六至九月,调离京都,派到池州当了3个月的知州。在任期间,他特别喜爱齐山,曾多次游览,并特意为齐山山名赋诗。因为,当时世人对这座府城边上的小山,究竟应该叫什么名字的争议很多:

  有说齐山有十余座小山峦,其高几乎相等,十分整齐,应称“齐山”;

  有说此山位于府城东南三里许,峰峦如屏,可名“玉屏山”;

  有说此山自西向东,形似卧虎,守护着府城,因形而名,应叫“伏虎岗”;

  又说此山奇岩怪石,三面环水,宛如停泊在平天湖畔的一艘不沉的楼船,故当取名“船山”;

  再有一说,称此山位于池州府城之阳,干脆就叫“池山”……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中,最有权威的说法是,因唐贞元年间(755-804)齐映任池州刺史时,常游这座玲珑秀美的无名小山。后人因他“有惠政于池,仰其功德,故以其姓,而命山名”。北宋三朝元老、官居相位的文学家司马光(字君实)到池州,与时任池州知州的王哲(字微之)同游齐山,赋《齐山呈王学士微之》一首,就赞扬了这一说法。诗曰:“昔闻齐刺史,置酒升绝 。其人有惠政,嘉名自兹远。”然而,宋代黄文焕著文表示异议。他认为:“以齐映得名,核之史传,映实未尝刺是州。若但因其好游,则好游者多矣,何独以齐名?”同时,他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说:“旧称山势相齐,故名。”他认为此说有理,并进而分析“齐”字有“五义”。曰:“十二三座山峦,细睨体各卑伏,无一特耸者,一齐也;巅形皆园如覆釜,无一斜者、缺者,二齐也;势之大亦各相等,无一尤大者,作兄弟观,不作主辅观,三齐也;峦各逞石,不恃土,四齐也;俱实其外,虚其腹,无处非洞,或未经辟,或辟而复塞,五齐也。”(见《齐山岩洞志》卷1)如此又争论不休。

  为此,吴中复特赋诗刻于齐山上清岩上,表明了他的观点,肯定了“齐山因齐映而名”的说法。诗曰:

  当年齐映为州日,

  从此山因姓得名。

  却自牧之赋诗后,

  每逢秋至菊含情。

  包拯一行,在寄隐亭小憩畅叙,谈论朝政之余,话题自然就讲到了吴中复为齐山正名之事。包拯表示赞赏知友、“铁御史”吴中复之见。于是,吴畿复和在场人等,就请包拯为齐山题写山名,以正其号。包公欣然命笔,写下了堂堂正正高大刚健的“齐山”二字。刻于寄隐崖壁之上,笔力遒劲,果有青天包龙图的气概。《安徽通志·金石古物考稿》卷12《寄隐岩庐江包拯等题名(在贵池齐山)》载:“拓本高二尺五分,广一尺六寸五分,五行,行字大小不等。正书:‘至和丙申岁七月二十二日,庐江包拯希仁、富水吴畿复照邻、琅琊王绰德师,同游齐山寄隐岩。明知府何绍正①重刻。’”把包拯为齐山题写山名的时间、地点和在场人物的姓名字号,以及重刻的朝代、重刻人的官衔和姓名,交待得一清二楚。不仅如此,还附考语曰:“‘丙申’即嘉祐元年,时七月,尚未改元,故称‘至和丙申(三年)’。拯(籍)贯合肥,此地题署为‘庐江’者,用古地名,为汉之庐江郡,不得目为今庐江也。”孔繁敏《包拯年谱》中,特地作按语声称:“按:此书所载包拯石刻,虽系明代知府重刻,但考其内容,应属可信。”

  包公为齐山题写山名,一锤定音,万世流传。在齐山留下了一方珍贵的历史文物,留下了一片历史的辉煌!正是:

  堂堂正正齐山魂,

  恰似龙图正气凌。

  齐山有幸得公爱,

  峭崖生辉到如今。

  【注释】

  ①何绍正,淳安人,明朝进士,正德九年(1514)知池州。天性仁慈,政先抚字,筑城、建学、修堰、疏渠,兴利除害,莫可胜纪。齐山寄隐岩上包公题书,正是这位何太守用包拯墨宝重新镌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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