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由平天湖管委会洪斌副主任负责召开:池州新石器遗址七星墩的《关于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复函》
2017年8月8日,由平天湖管委会洪斌副主任负责召开:池州新石器遗址七星墩的《关于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复函》特邀池州市政协委员文史委主任谭幼平先生,原文联副主席文史委专员江志成先生,文史委专员七星墩文化研究会会长钱光荣先生、副会长汪胜高先生参加了专题座谈,会上大家以展望和积极开发建设的心态,予以满腔热情。到会的还有管委员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等。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复函
谭幼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兴建池州市七星墩遗址文化公园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此建议,多次召集商贸旅游处、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认识保护开发七星墩遗址对于全面提升我市城区旅游接待功能、彰显池州文化、促进经济与旅游和谐发展的重要性,现将我区关于七星墩遗址的保护与开发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答复如下:
一、 充分认识文化遗址的价值,坚持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
七星墩遗址位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南部,历史文化悠久,系我市现存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新石器-商周时代人类遗存。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七星墩作为文化遗产,凝聚了当地深厚的历史内涵,但开发不足,作为文化的价值与功能未充分体现,造成文化资源的浪费。开发七星墩遗址有利于带动我市旅游经济发展、塑造新的旅游品牌、彰显我市深厚的历史内涵、展现古文化的魅力,但由于历史遗迹的塑损两面性、环境依赖性、不可替代性,根据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成果稿)》,确定以“保护为主,湿度开发”为原则,全面贯彻“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
二、 确定七星墩遗址保护范围,积极打造为古文化保护研究基地
2013年市文保部门和规划部门按照文保单位有关要求划定并公布了该遗址保护范围与建设地带,设置了保护标志,设立了文物保护碑,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人员,建立了文物档案。为加强地域文化研究,挖掘七星墩遗址文化内涵,市文物局2014年成立了七星墩文化研究会并多次召开座谈会,2016年在市博物馆举办了七星墩遗址出土文物专题展览,编辑了《七星墩遗址出土文物图录》。
根据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成果稿)》,该遗址被确定需采取保护措施,其中遗址范围为:月形墩、虎开墩等七个台地为重点保护区,七个台地遗址下脚四周10米内为一般保护区,并划定南至318国道,西北至白沙河,东北至殷家冲(农田),西南至孙家畈(农田)为建设控制带。
在风景区景观规划中,以七星墩古人类遗址为核心,在保护七星墩遗址的前提下,拟建设七星墩遗址博物馆,作为古文化保护研究基地以及乡土文化教育基地,努力将七星墩遗址打造成我市乃至皖南片区的重要文化旅游核心景区,在我省城市建设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利用方面树立示范作用。
三、 纳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推动七星墩遗址的开发建设
为加强对七星墩遗址、齐山、平天湖等保护工作,2017年3月21日齐山-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已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根据《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池州市规划委员会第122次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文件和相关会议要求,我是拟启动《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对于您提出的“建设七星墩遗址公园的建议”,我区将积极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争取将七星墩遗址公园纳入国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
感谢您对我区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提出宝贵建议,我区将依据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方人士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推进七星墩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建设工作。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7年6月7日